﻿加拉太書.
2.
十四年後，我和巴拿巴又去耶路撒冷，並帶了提多同去。 
我是遵照上帝的啟示去的。我私下拜會了那些有名望的教會領袖，陳明我在外族人中間所傳的福音，免得我過去或是現在的努力都白費了。 
跟我同去的提多雖然是希臘人，也沒有人勉強他接受割禮。 
事情的緣由是因為有一些假信徒偷偷混了進來，要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裡享有的自由，想叫我們做律法的奴隸。 
但為了叫福音的真理常在你們當中，我們絲毫沒有向他們妥協。 
至於那些德高望重的教會領袖，他們的地位對我來說無關緊要，因為上帝不以貌取人。他們對我所傳的並沒有增加什麼。 
相反，他們都已看到，上帝委託我向外族人傳福音，就像祂委託彼得向猶太人傳福音一樣。 
上帝感動了彼得，呼召他做猶太人的使徒，祂也同樣感動了我，呼召我做外族人的使徒。 
當時被譽為教會柱石的雅各、磯法和約翰明白了上帝賜給我的恩典之後，就與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禮，讓我們向外族人傳福音，他們向受割禮的人傳福音。 
他們只要求我們顧念那些貧困的人，這正是我一向熱衷的事。 
後來，磯法到了安提阿，因他做錯了事，我就當面反對他。 
從雅各那裡來的人抵達之前，他和外族的信徒一起吃飯。但那些人抵達以後，他因為怕那些堅持行割禮的猶太人批評，就與外族的信徒分開了。 
其他猶太基督徒也跟著他裝假，甚至連巴拿巴也隨從了他們的虛偽。 
我看見他們不照福音的真理行，就當眾對磯法說：「你身為猶太人，如果行事為人像外族人，不像猶太人，又怎能強迫外族人按猶太人的規矩生活呢？」 
我們生來是猶太人，不是外族罪人， 
但我們知道人被稱為義人不是靠遵行律法，而是靠信耶穌基督。所以我們信了基督耶穌，以便因信基督被稱為義人，而不是靠遵行律法，因為無人能夠靠遵行律法被稱為義人。 
如果我們尋求在基督裡被稱為義人，結果卻仍是罪人，難道基督助長罪惡嗎？當然不是！ 
倘若我重建我所拆毀的東西，就表明我是罪人。 
其實，我因無法滿足律法的要求而向律法死了，使我可以為上帝而活。 
我已經與基督一同被釘在十字架上，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，而是基督活在我裡面。我如今活在肉身中的生命是靠信上帝的兒子活著，祂愛我，為我捨命。 
我不廢棄上帝的恩典，倘若靠遵行律法可以得到義，基督的死便毫無意義了。 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