﻿利未記.
7.
「以下是獻贖過祭的條例。 「贖過祭是至聖的。 
要在殺燔祭牲的地方宰贖過祭祭牲，祭牲的血要灑在祭壇周圍。 
要獻上祭牲的所有脂肪，包括肥尾巴、包裹內臟的脂肪、 
兩個腎臟和腎臟上靠近腰部的脂肪以及肝葉。 
祭司要在壇上焚燒這一切，作為獻給耶和華的火祭。這是贖過祭。 
祭司家的任何男子都可以吃剩下的祭肉，但要在聖潔之處吃，因為這是至聖之物。 
祭物要歸主持祭禮的祭司，這一條例也適用於贖罪祭。 
燔祭牲的皮要歸主持祭禮的祭司。 
至於素祭，不論是用爐烤的，還是用平底鍋或煎鍋做的，都要歸主持祭禮的祭司。 
但調油的或乾的素祭要歸亞倫的子孫，由他們均分。 
「以下是向耶和華獻平安祭的條例。 
「有人若為感謝耶和華而獻平安祭，除了獻祭牲以外，要一同獻上調油的無酵餅、塗油的無酵薄餅及調油的細麵餅， 
也要一同獻上有酵餅。 
他要從每種餅中各取一個，作為舉祭獻給耶和華。舉祭歸灑平安祭祭牲血的祭司。 
至於為感恩而獻的平安祭祭肉，要在獻祭的當天吃完，不可留到次日早晨。 
如果是自願獻的或為了還願而獻的祭物，要在獻祭當天吃祭肉，剩下的可以留到第二天吃。 
但到第三天，必須燒掉剩下的祭肉。 
如果第三天仍然吃祭肉，所獻的祭便不蒙悅納，毫無價值，是不潔淨的。吃的人要自擔罪責。 
「祭肉如果接觸到任何不潔之物，都不可吃，要燒掉。潔淨的人都可以吃祭肉。 
如果有人不潔淨，卻吃獻給耶和華的平安祭祭肉，要將他從民中剷除。 
如果有人接觸到人或獸的不潔之物，或任何不潔的可憎之物，又吃獻給耶和華的平安祭祭肉，要將他從民中剷除。」 
耶和華對摩西說： 
「你把以下條例告訴以色列人。 「你們不可吃牛、綿羊或山羊的脂肪。 
自然死亡或被野獸咬死的動物的脂肪也不可吃，但可以作其他用途。 
無論誰吃了獻給耶和華的火祭祭牲的脂肪，都要將他從民中剷除。 
你們無論住在哪裡，都不可吃鳥和獸的血。 
凡吃血的，要將他從民中剷除。」 
耶和華對摩西說： 
「你把以下條例告訴以色列人。 「凡向耶和華獻平安祭的，都要從平安祭中取出一份獻給耶和華作禮物。 
他要親手將這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帶來，將祭牲的脂肪和胸肉帶來，在耶和華面前將胸肉搖一搖，當作搖祭獻上。 
祭司要把脂肪放在壇上焚燒，胸肉歸亞倫及其子孫。 
你們要把平安祭牲的右腿獻為舉祭，歸給祭司。 
要把右腿歸給亞倫子孫中獻平安祭的血和脂肪的那位祭司。 
因為耶和華已經從以色列人獻的平安祭中，把作搖祭的胸肉和作舉祭的腿肉，賜給祭司亞倫及其子孫，這是他們在以色列人中永遠當得的份。 
從亞倫及其子孫受膏為祭司事奉耶和華開始，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，這是他們應得之份。 
祭司受膏之日，耶和華就命令以色列人把這部分祭肉分給他們，這是他們世世代代應得之份。」 
以上是獻燔祭、素祭、贖罪祭、贖過祭、平安祭和授聖職時所獻之祭的條例。 
這些條例是耶和華在西奈山上吩咐摩西的。當天，摩西命令以色列人在西奈曠野向耶和華獻祭。 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