﻿哥林多前书.
7.
关于你们信上所写的事，我认为男人不亲近女人是好的。 
不过，为了避免发生淫乱的事，男婚女嫁也合情合理。 
夫妻双方都应当尽自己的本分，过正常的夫妻生活。 
妻子无权支配自己的身体，丈夫才有权；丈夫也无权支配自己的身体，妻子才有权。 
夫妻不可彼此亏负，除非双方同意，才可以暂时分房，以便专心祈祷。以后，二人仍要恢复正常的夫妻生活，免得撒旦趁你们情不自禁的时候引诱你们。 
我这么说是准许你们这样做，并非命令你们。 
虽然我希望人人都像我一样独身，但每个人从上帝所领受的恩赐不同，有的是这样，有的是那样。 
至于那些未婚的和寡居的，他们若能像我一样就好了。 
但他们若不能自制，就应该结婚，因为与其欲火攻心还不如结婚为好。 
我也吩咐那些已婚的人，其实不是我吩咐，而是主吩咐：妻子不可离开丈夫， 
若是离开了，不可再嫁别人，只能与丈夫复合。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。 
至于其他人，主没有吩咐什么，但我要说，如果某弟兄的妻子不信主，但乐意和他同住，他就不应离弃妻子。 
同样，如果某姊妹的丈夫不信主，但乐意和她同住，她就不应离弃丈夫。 
因为不信的丈夫因妻子而得以圣洁了。同样，不信的妻子也因丈夫而得以圣洁了。否则你们的孩子就是不洁净的，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。 
如果不信的一方坚持要离开的话，就遂其所愿吧。无论是弟兄或姊妹遇到这样的事情都不必勉强。上帝呼召我们，原是要我们和睦相处。 
你这做妻子的，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？你这做丈夫的，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？ 
各人应当依照上帝的呼召和安排生活，这是我对各教会的吩咐。 
如果蒙召时已经受了割礼，不必消除割礼；如果蒙召时没有受割礼，也不必去受割礼。 
受不受割礼都算不得什么，最要紧的是遵行上帝的诫命。 
各人应当保持自己蒙召时的身份。 
如果你蒙召时是奴隶，不必因此而烦恼。不过如果你可以获得自由，也不要放过机会。 
因为，蒙召信主时做奴隶的，现在是主的自由人；蒙召时做自由人的，现在是基督的奴仆。 
你们是主用重价买来的，不要做人的奴隶。 
弟兄姊妹，你们要在上帝面前保持自己蒙召时的身份。 
关于独身的问题，主并没有给我任何命令，但我既然深受主恩，成为祂忠心的仆人，就向你们提供一些意见。 
鉴于目前时势艰难，我认为各人最好是安于现状。 
已经有妻子的，就不要设法摆脱她；还没有妻子的，就不要想着结婚。 
男婚女嫁并不是犯罪，只是有家室的人总免不了许多人生的苦恼，我是盼望你们能够免去这些苦恼。 
弟兄们，我告诉你们，时日不多了，从今以后，那些有妻子的，要像没有妻子的； 
哭泣的，要像不哭泣的；欢喜的，要像不欢喜的；置办家业的，要像一无所有的。 
享用世界之物的，不要沉溺其中。因为现今的世界很快就要过去了。 
我希望你们无牵无挂。未婚的男子可以关心主的事，想着怎样讨主的喜悦。 
但已婚的男子关心世上的事，想着如何取悦妻子， 
难免分心。没有丈夫的妇女和处女可以关心主的事，叫身体和心灵都圣洁；但已婚的妇女关心世上的事，想着如何取悦丈夫。 
我这样说是为了你们的好处，不是要束缚你们，而是要鼓励你们做合宜的事，好叫你们殷勤、专心事奉主。 
若有人觉得对待自己的未婚妻有不合宜之处，自己又情欲难禁，就成全他的心愿，让他们结婚吧！这并不算犯罪。 
如果这人心里确信自己没有结婚的需要，又能自己作主，打定主意不结婚，这样做也好。 
所以，与未婚妻完婚是对的，但不结婚则更好。 
丈夫还活着的时候，妻子必须忠于丈夫。如果丈夫去世了，她就自由了，可以再婚，只是要嫁给信主的弟兄。 
然而，照我的意见，她若能不再婚就更有福了。我想自己也是受了上帝的灵感动才说这番话的。 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