﻿申命记.
17.
“不可把有缺陷或残疾的牛羊献给你们的上帝耶和华，因为这是祂所憎恶的。 
“如果有人在你们的上帝耶和华赐给你们的各城镇做祂视为恶的事，违背祂的约， 
不遵守祂的禁令，去供奉和祭拜其他神明，祭拜日、月或星辰， 
你们得知后，必须彻底调查。如果属实，在以色列确实有人做这种可憎之事， 
就要把那人带到城门口，用石头打死他。 
但你们不可单凭一个证人便处死那人，要有两三个证人方可处死他。 
证人要先扔石头，众人随后，这样就除掉了你们中间的罪恶。 
“如果案件复杂，难以决断，如谋杀、诉讼、人身伤害等，就要把案件带到你们的上帝耶和华选定的地方， 
交给当值的利未祭司和审判官去审理，他们要向你们宣告判决。 
你们必须执行他们在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宣告的判决，你们要谨遵他们的一切指示。 
他们教导你们律法，宣布判决后，你们必须完全执行，丝毫不可偏离。 
如果有人胆敢违抗事奉你们上帝耶和华的祭司和审判官的判决，就必须处死他。如此，你们便从以色列除掉了罪恶， 
使众人得知后心中害怕，不敢再任意妄为。 
“你们进入并占领你们的上帝耶和华将要赐给你们的土地，安顿下来后，就会想立自己的王，像周围的国家一样。 
那么，你们一定要立你们的上帝耶和华拣选的人；必须立你们的以色列同胞为王，不可立外族人。 
王不可拥有大量马匹，也不可派人到埃及去购买马匹，因为耶和华已经告诉你们不可回埃及。 
他不可拥有许多妃嫔，恐怕他的心会偏离耶和华，也不可为自己积蓄大量金银。 
他登基后，要按照利未祭司的律法书为自己抄录一份， 
把它放在身边，一生诵读，以便学习敬畏他的上帝耶和华，遵守律法书上的一切诫命和律例。 
这样，他就不会妄自尊大，违背诫命，他和他的子孙就可以长久统治以色列。 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