﻿利未记.
27.
耶和华对摩西说： 
“你要告诉以色列人：如果有人许下特别的愿，以付身价的方式奉献一个人给耶和华，就要为被奉献者估定身价。 
以圣所的秤为准，要为二十至六十岁的男子估价十两银子， 
女子则估价七两银子； 
五至二十岁的男子估价四两银子，女子则估价二两银子； 
满月至五岁的男子估价一两银子，女子则估价半两多银子； 
六十岁以上的男子估价三两银子，女子则估价二两银子。 
如果许愿的人因贫穷而负担不起，就要把他带到祭司面前，祭司要按他的能力另行估价。 
“如果有人许愿献牲畜给耶和华作供物，所献的牲畜就会成为圣物。 
不可更换所献的牲畜，不可以坏换好，也不可以好换坏。如果更换，两头牲畜都会成为圣物。 
如果许愿献的是不洁净的牲畜，即不能献给耶和华作供物的牲畜，那人就要把牲畜带到祭司面前， 
由祭司评定它的好坏，祭司估价多少就是多少。 
那人如果有意赎回，必须支付祭司估定的价值，再加付五分之一。 
“如果有人把房子分别出来献给耶和华，祭司就要评定房子的好坏，祭司估价多少就是多少。 
那人如果想赎回房子，必须支付祭司估定的价值，再加付五分之一，房子便仍归他所有。 
“如果有人把自己继承的部分土地分别出来献给耶和华，祭司就要按照土地的播种量来估价，撒二百升大麦种子的土地值十两银子。 
如果有人在禧年奉献土地，所估的价便是定价。 
如果是在禧年以后献的，祭司要按照距下个禧年的年数来估价，估价要逐年减低。 
如果那人想赎回所献的土地，要在估价的基础上加付五分之一，土地便仍归他所有。 
他如果没有赎回土地，而是卖给别人，便再也不能赎回。 
到了禧年，那土地要像永远献给耶和华的土地一样归耶和华，成为祭司的产业。 
“如果献给耶和华的土地不是自己的产业，而是买来的， 
祭司就要按照距下个禧年的年数来估价。那人要当天付清地价，地价归耶和华。 
到了禧年，他要把所献的土地归还给卖主，就是土地的原主。 
所有价银的称量要以圣所的秤为准，即二十季拉为一舍客勒。 
“洁净牲畜的头胎，无论是牛是羊，已经属于耶和华，任何人不可再把它献给耶和华。 
如果是不洁净牲畜的头胎，他可以在祭司的估价基础上，加付五分之一把它赎回；如果不赎回，就要按估价把它卖掉。 
凡永远献上的，不论是人、牲畜或是田产，都不可卖掉，也不可赎回，因为这一切都是耶和华的至圣之物。 
凡永远献上的人不可被赎回，必须被处死。 
“土地的所有出产中，不论是谷物还是树上的果实，十分之一属于耶和华，是耶和华的圣物。 
如果有人想从那十分之一中赎回一部分，他要加付估价的五分之一。 
至于牛羊，要让它们从牧人的杖下经过，每十只的第十只要归耶和华作圣物。 
不论是好是坏，不可挑拣，不可更换。如果更换，两只都要作圣物，不可赎回。” 
以上是耶和华在西奈山上借摩西向以色列人颁布的诫命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