﻿哥林多前书.
9.
我是一个自由人。我是一名使徒。我见过我们的主耶稣！你们是我在主内工作的榜样。 
即便对别人来说我不是使徒，但至少对你们来说我却是。你们这些人就是我在主内使徒身份的证明。 
对那些评判我的人，这是我的辩护： 
难道我没有吃喝的权力吗？ 
难道我不能象其他的使徒，象主的兄弟，象彼得那样，带着信主的妻子一道旅行吗？ 
难道只有巴拿巴和我必须靠工作维持生计吗？ 
有谁当兵却要自备粮晌呢？有谁种植了葡萄园却不吃园里的葡萄呢？有谁放羊却不喝羊奶呢？ 
这些事情不仅是凡人所想，上帝的律法也是这么说的。 
摩西律法上说道∶“牛在打谷时，不要套上它的嘴。”上帝关心的难道是牛吗？ 
他说这话，难道不是为我们而说的吗？是的，的确是为了我们而说的。耕田和碾谷的人这么做，指望的是分到自己应得的那份。 
既然我们为了你们的利益，播下了属灵的种子，那么，我们从你们那里收获些物质成果，能算过份吗？ 
如果别人有权获得你们的物质资助，我们不是更有理由这么做吗？但是，我们没有利用过这种权力，相反，我们宁愿忍受一切，而不为基督的福音设置障碍。 
你们难道不知道在大殿里供职的人应该从大殿里得到食物吗？定期在祭坛边侍奉的人，应该一同分享祭坛上的供品吗？ 
同样，主吩咐过，传播福音的人应该靠福音养活。 
但是，我没有利用过这些权利。我写这些，也不是要争取这些权利。这不是我给你们写信的目的。我宁死也不愿让别人夺走我引以夸耀的理由。 
我没有理由为传福音而夸耀。这是我的义务—是我必须做的。如果我不传福音，我就会遭秧。 
如果我传福音是我自己的选择，我应该得到报偿。但是这并非是我自己的选择，而是在履行交给我的任务而已， 
那么我的报酬是什么呢？这报酬就是，我在传福音时，我可以让人不花钱白得福音。因此我不去利用我传福音应得到报偿的权利。 
虽然我是自由人，不属于任何人，但是，我却使自己成为所有人的奴仆，以便尽可能争取更多的人。 
对于犹太人，我就象个犹太人，为的是尽可能地争取犹太人。对于生活在律法之下的人，我就象一个生活在律法之下的人，（尽管我自己并不生活在律法之下，）为的是我争取那些生活在律法之下的人。 
对于没有律法的人，我就象一个没有律法的人，（虽然我并不生活在律法之下，但是我却服从基督的律法。）以便争取没有律法的人。 
对于软弱的人，我就象一个软弱的人，以便我争取他们。在什么人中间，我就变得象什么人，以便竭尽一切可能来拯救一些人。 
我为福音的缘故，做这一切，以便能分享福音的祝福。 
你们知道在竞技场上所有的赛跑者中只有一个人能得奖。你们要抱着夺标的想法去跑。 
在体育比赛中，所有的参赛者都要受到严格的训练，为的是要得到那易逝的桂冠。然而我们想得到的却是那不朽的桂冠。 
所以，我不象漫无目标的人那样盲目地瞎跑；倒要象拳击手那样，每一拳都不落空。 
我严格地对待我的身体，使它得到控制，以便我向别人传教后，自己不会被上帝淘汰。 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