﻿申命记.
24.
“如果有人娶了一个女子为妻，后来发现她做了令人厌恶的事，不再喜欢她，给她写了休书，叫她离开； 
如果她离开他以后又嫁了一个人， 
而这第二个丈夫也不喜欢她，写了休书叫她离开；或者第二个丈夫死了； 
无论哪一种情况，第一个打发她走的丈夫不可再跟她结婚。因为对于她的前夫来说，她已经不洁净了。主憎恶这种事情。你们不可将这种罪过带进主－你们的上帝要赐给你们作为产业的土地。 
“新婚的人不可从军，也不可担任公职，他要在家中无拘无束地住一年，好让新婚的妻子快乐。 
“不可拿欠债人的磨盘作抵押，即使只是上一半磨盘也不行，因为这等于夺走了他的生计。 
“凡绑架自己的以色列同胞，强迫他做奴隶或把他贩卖为奴的人，一旦发现必须处死。你们一定要除掉你们中间的这类邪恶。 
“染上恶性皮肤病之后，必须极其谨慎地遵从利未人祭司给你们的一切指导，严格按照我吩咐他们的话去做。 
要记住主－你们的上帝在你们出埃及后的旅途中是怎样对待米利暗的。 
“你们无论借给别人什么，都不可以进他的家去拿作抵押的东西。 
你要站在门外等着，由借债人出来把抵押物交给你。 
如果有人很穷，你们不可把他给你们当作借债抵押品的衣服留下过夜， 
必须在当天太阳下山之前还给他，好让他能够穿上衣服睡觉。他会因此祝福你们，主－你们的上帝也会赞许你们的作法。 
“不可占贫苦无助的雇工的便宜，无论他是你们的以色列同胞还是寄居在你们国内某个城里的外族人。 
你们必须在当天太阳落山之前付清工资；因为他很穷，要靠他的工资维持生计。如果你们不这样做，他会向主控告你们，你们会因此而获罪。 
“父母不因子女的罪被处死，子女也不因父母的罪被处死；各人只承当自己的死罪。 
“不可剥夺住在你们中间的外族人和孤儿的权益；不可拿寡妇的衣服作抵押； 
要记住你们自己也曾在埃及做过奴隶，是主－你们的上帝把你们从那里解救出来。因此，我命令你们，一定要这样对待孤苦无助的人∶ 
“你们在田里收割的时候，一定不可回去取忘在地里的庄稼，它要留给外族人、孤儿和寡妇。你们这样做，主－你们的上帝会在你们所做的一切事情上赐福给你们。 
你们从树上往下打橄榄的时候，不可以回去打留在枝上的橄榄，剩下的橄榄要留给外族人和孤儿寡妇。 
摘葡萄的时候，不可回去再摘剩下的；剩下的葡萄要留给外族人和孤儿寡妇。 
要记住，你们也曾在埃及做过奴隶；因此，我命令你们，一定要这样对待贫苦无助的人。 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