﻿民数记.
30.
摩西对以色列各支派的首领们说∶“主是这样吩咐的∶ 
‘如果有人向主许愿或是发誓，必须言出必行，不可食言。 
‘年轻女子还在父亲家里生活时许了愿或发了誓， 
如果她的父亲对此默认，她就要履行诺言。 
如果她的父亲听到后反对，她就不必遵守。主会宽恕她，因为她的父亲不准她这样做。 
‘假如她在婚前许了愿，不管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， 
如果她的丈夫在他知道的当天无所表示，她就要履行诺言。 
但如果她的丈夫在他知道的当天表示反对，废止了她的誓言或无意许诺，主会宽恕她。 
‘寡妇或离婚的女人所许的愿或发的誓都必须遵守。 
已婚的女人许了愿， 
如果她的丈夫知道后不表示反对，她就要履行诺言。 
如果她的丈夫在听说它们的当天废止了它们，那么她的一切许诺就都无效了。因为她的丈夫已经废止了这些诺言，主会宽恕她。 
‘丈夫可以承认或废止妻子许下的愿。 
如果丈夫知道了妻子所许的愿之后未作表示，那么她就要履行诺言，因为她的丈夫在他听到的当天默认了她许的愿。 
如果她的丈夫在听到的那天之后的某个时候才废止这些诺言，那么他就要承受他的妻子应该承受的罪罚。’” 
这是丈夫与妻子，父亲与未嫁女儿之间要遵守的律例，是主颁给摩西的律例。 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