﻿希伯來書.
9.
前約也有它敬拜的規例，和屬世界的聖所。 
因為有一個支搭好了的會幕，第一進叫作聖所，裡面有燈臺、桌子和陳設餅。 
在第二層幔子後面還有一個會幕，叫作至聖所， 
裡面有金香壇，有全部包金的約櫃，櫃裡有盛著嗎哪的金罐、亞倫那發過芽的杖和兩塊約板。 
櫃的上面有榮耀的基路伯罩著施恩座，關於這一切，現在不能一一細說了。 
這一切物件都這樣預備好了，祭司就常常進入第一進會幕，執行敬拜的事。 
至於第二進會幕，只有大祭司一年一次獨自進去，並且非帶著血不可，好為自己和人民的愚妄把血獻上。 
聖靈藉著這事表明，當第一進會幕存在的時候，進入至聖所的路，還沒有顯明出來。 
這第一進會幕是現今的時代的預表，其實所獻的禮物和祭品，都不能使敬拜的人在良心上得到完全。 
這些只是關於飲食和各樣潔淨的禮儀，是在“更新的時候”來到之前，為肉體立的規例。 
但基督已經來了，作了已經實現的美好事物的大祭司；他經過更大、更完備的會幕（不是人手所做的，也就是不屬於這被造的世界的）。 
他不是用山羊和牛犢的血，而是用自己的血，只一次進了至聖所，就得到了永遠的救贖。 
如果山羊和公牛的血，以及母牛犢的灰，灑在不潔的人身上，尚且可以使他們成為聖潔，身體潔淨， 
何況基督的血呢？他藉著永遠的靈，把自己無瑕無疵的獻給　神，他的血不是更能潔淨我們的良心脫離死行，使我們可以事奉永活的　神嗎？ 
因此，他作了新約的中保，藉著他的死，使人在前約之下的過犯得到救贖，就叫那些蒙召的人，得著永遠基業的應許。 
凡有遺囑（“遺囑”或譯：“約”，與17節同），必須證實立遺囑的人死了； 
因為人死了，遺囑才能確立，立遺囑的人還活著的時候，遺囑決不生效。 
因此，前約並不是沒有用血立的： 
當日摩西按照律法，向所有人民宣布了各樣的誡命，就拿牛犢（好些抄本在此有“和山羊”）的血和水，用朱紅色的羊毛與牛膝草，灑在律法書上和人民身上， 
說：“這就是　神規定你們立約的血。” 
他照樣把血灑在會幕和各樣應用的器皿上。 
按著律法，幾乎所有都是用血潔淨的，如果沒有流血，就沒有赦免。 
照著天上樣式作的既然必須這樣去潔淨，天上物體的本身，就應該用更美的祭品去潔淨了。 
因為基督不是進了人手所做的聖所（那不過是真聖所的表象），而是進到天上，現在替我們顯露在　神的面前。 
他不必多次把自己獻上，好像大祭司每年帶著不是自己的血進入至聖所一樣。 
如果這樣，他從創世以來，就必須受許多次的苦了。可是現在他在這世代的終結，只顯現一次，把自己作為祭品獻上，好除掉罪。 
按著定命，人人都要死一次，死後還有審判。 
照樣，基督為了擔當許多人的罪，也曾經一次把自己獻上；將來他還要再一次顯現，不是為擔當罪，而是要向那些熱切期待他的人成全救恩。 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