﻿加拉太書.
2.
過了十四年，我再次上耶路撒冷去，這次是和巴拿巴，並且帶著提多一同去的。 
我是順從啟示去的；在那裡我對他們說明我在外族人中所傳的福音，私下講了給那些有名望的人聽，免得我從前或現在都白跑了。 
與我同行的提多，雖然是希臘人，也沒有強迫他受割禮； 
這是因為有些混進來的假弟兄，暗暗地來偵查我們在基督耶穌裡享有的自由，為的是要轄制我們。 
對這些人，我們一點也沒有讓步妥協，為了要使福音的真理存留在你們中間。 
至於那些被認為有名望的人（無論他們從前怎麼樣，都與我無關；　神不以外貌取人），他們並沒有給我增加甚麼； 
反而因為看見我受託傳福音給沒有受割禮的人，就像彼得受託傳福音給受割禮的人一樣， 
（因為運行在彼得裡面，使他作受割禮者的使徒的那一位，也運行在我裡面，使我作外族人的使徒，） 
又知道我蒙了　神的恩，那幾位被譽為柱石的雅各、磯法和約翰，就向我和巴拿巴伸出右手互相許諾，我們要到外族人那裡去傳福音，他們要到受割禮的人那裡去傳福音； 
只是要我們記念窮人，這本來也是我一向熱心作的。 
可是，磯法到了安提阿的時候，因為他有該責備的地方，我就當面反對他。 
從雅各那裡來的人還沒有到以前，他和外族人一同吃飯；但他們來到了，他因為怕那些守割禮的人，就從外族人中退出來，和他們分開。 
其餘的猶太人也和他一同裝假，甚至連巴拿巴也受了影響，跟著他們裝假。 
但我一見他們所行的不合福音的真理，就當眾對磯法說：“你是猶太人，生活既然像外族人而不像猶太人，怎麼還勉強外族人跟隨猶太人的規矩呢？” 
我們生來是猶太人，不是外族中的罪人； 
既然知道人稱義不是靠行律法，而是因信耶穌基督，我們也就信了基督耶穌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，不是靠行律法；因為沒有人能靠行律法稱義。 
如果我們尋求在基督裡稱義，卻仍然是罪人，難道基督是使人犯罪的嗎？絕對不是。 
我若重建我所拆毀的，就證明自己是個有過犯的人。 
我藉著律法已經向律法死了，使我可以向　神活著。 
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；現在活著的，不再是我，而是基督活在我裡面；如今在肉身中活著的我，是因信　神的兒子而活的；他愛我，為我捨己。 
我不廢棄　神的恩；如果義是藉著律法而來的，基督就白白地死了。 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