﻿哥林多前書.
14.
你們要追求愛，也要熱切地渴慕屬靈的恩賜，特別是先知講道的恩賜。 
原來那說方言的不是對人說，而是對　神說，因為沒有人能聽得懂；他是在靈裡講奧祕的事。 
但那講道的是對人講說，使他們得著造就、安慰和勸勉。 
那說方言的是造就自己，但那講道的是造就教會。 
我願意你們都說方言，但我更願意你們都講道；因為那說方言的，如果不翻譯出來使教會得著造就，就遠不如那講道的了。 
弟兄們，你們想想，如果我到你們那裡去，只說方言，不向你們講有關啟示、知識、預言，或教訓的話，那我對你們有甚麼益處呢？ 
甚至那些沒有生命卻能發聲的東西，例如簫或琴，如果音調不分，怎能使人知道所彈所奏的是甚麼呢？ 
又如果軍號所發的聲音不清楚，誰會準備作戰呢？ 
你們也是這樣，如果用舌頭發出人聽不懂的話來，人怎會知道你所講的是甚麼呢？這樣，你們就是向空氣說話了。 
世上有那麼多種語言，但沒有一種是沒有意義的。 
我若不明白某一種語言的意思，在那講的人來看，我就是個外國人；在我來說，那講話的人也是個外國人。 
你們也是這樣，你們既然熱切地渴慕屬靈的恩賜，就應當追求多多得著造就教會的恩賜。 
所以，說方言的應當祈求，使他能把方言翻譯出來。 
我若用方言禱告，是我的靈在禱告，我的理智並沒有作用。 
那麼我應當怎樣行呢？我要用靈禱告，也要用理智禱告；我要用靈歌唱，也要用理智歌唱。 
不然，如果你用靈讚美，在場那些不明白的人，因為不知道你在說甚麼，怎能在你感謝的時候說“阿們”呢？ 
你感謝固然是好，但別人卻得不著造就。 
我感謝　神，我說方言比你們大家都多。 
但在教會中，我寧願用理智說五句話去教導人，勝過用方言說萬句話。 
弟兄們，你們在思想上不要作小孩子，卻要在惡事上作嬰孩，在思想上作成年人。 
律法上記著說：“主說：我要藉著說別種話的人，用外國人的嘴唇，對這人民說話；雖然這樣，他們還是不聽我。” 
可見說方言不是要給信主的人作記號，而是要給未信的人；講道不是要給未信的人，而是要給信主的人作記號。 
所以，如果全教會聚在一起的時候，大家都說方言，有不明白的人或未信的人進來，不是要說你們瘋了嗎？ 
如果大家都講道，有未信的人或不明白的人進來，他就會被眾人勸服而知罪，被眾人審問了。 
他心裡隱祕的事被顯露出來，他就必俯伏敬拜　神，宣告說：“　神真的是在你們中間了。” 
弟兄們，那麼應該怎麼辦呢？你們聚集在一起的時候，各人或有詩歌，或有教訓，或有啟示，或有方言，或有翻譯出來的話，一切都應該能造就人。 
如果有人說方言，只可以有兩個人，或最多三個人，並且要輪流說，同時要有一個人翻譯。 
如果沒有人翻譯，他就應當在會中閉口，只對自己和對　神說好了。 
講道的，也只可以兩三個人講，其餘的人要衡量他們所講的。 
在座的有人得了啟示，那先講的人就應當住口。 
因為你們都可以輪流講道，好讓大家都可以學習，都可以得到勉勵。 
先知的靈是受先知控制的， 
因為　神不是混亂的，而是和平的。 
婦女在聚會中應當閉口，好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中一樣，因為她們是不准講話的；就如律法所說的，她們應該順服。 
如果她們想要學甚麼，可以在家裡問自己的丈夫，因為婦女在聚會中講話原是可恥的。 
難道　神的道是從你們出來的嗎？是單單臨到你們的嗎？ 
如果有人自以為是先知或是屬靈的，他就應該知道我寫給你們的是主的命令； 
如果有人不理會，別人也不必理會他。 
所以我的弟兄們，你們要熱切地追求講道的恩賜，也不要禁止說方言。 
凡事都要規規矩矩地按著次序行。 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