﻿羅馬書.
4.
那麼，論到在血統（“血統”原文作“肉身”）上作我們祖先的亞伯拉罕所經驗的，我們可以說甚麼呢？ 
亞伯拉罕若是因行為稱義，就有可誇的，只是不能在　神面前誇口。 
經上怎麼樣說呢？“亞伯拉罕信　神，這就算為他的義。” 
作工的得工資，不算是恩典，是他應得的。 
可是，那不作工而只信那稱不敬虔的人為義的　神的，他的信就算為義了。 
大衛也是這樣說，那不靠行為而蒙　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！ 
“過犯得蒙赦免，罪惡得到遮蓋的人，是有福的； 
主不算為有罪的，這人是有福的。” 
這樣看來，那有福的人，是指受割禮的呢，還是指沒有受割禮的呢？因為我們說：“亞伯拉罕的信算為他的義。” 
那麼，是怎樣算的呢？是在他受割禮以後呢，還是在他受割禮之前呢？不是在他受割禮以後，而是他受了割禮以前。 
他領受了割禮為記號，作他受割禮之前因信稱義的印證，使他作所有沒有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，使他們也被算為義； 
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，就是作那些不僅受割禮，並且照著我們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時就信的那腳蹤而行之人的父。 
原來　神給亞伯拉罕和他後裔承受世界的應許，並不是因著律法，而是藉著因信而來的義。 
如果屬於律法的人才能成為後嗣，信就沒有作用，應許也就落空了。 
因為律法帶來刑罰，沒有律法，就沒有違背律法的事。 
所以，成為後嗣是因著信，為的是要按著　神的恩典，使給所有後裔的應許堅定不移，不但臨到那屬於律法的人，也臨到那效法亞伯拉罕而信的人。亞伯拉罕在　神面前作我們眾人的父， 
如經上所記：“我已經立了你作萬國的父。”他所信的，是叫死人得生命、使無變為有的　神。 
在他沒有盼望的時候，仍然懷著盼望去信，因此就成了萬國的父，正如　神所說：“你的後裔將要這樣眾多。” 
他快到一百歲的時候，想到自己的身體好像已經死了，撒拉也不能生育，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， 
也沒有因著不信而疑惑　神的應許，反倒堅信不移，把榮耀歸給　神， 
滿心相信　神所應許的，　神必能成就。 
因此，這就算為他的義。 
“算為他的義”這一句話，不是單為他寫的， 
也是為我們這將來得算為義的人寫的，就是為我們這信　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人中復活的人寫的。 
耶穌為我們的過犯被交去處死，為我們的稱義而復活。 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