﻿路加福音.
15.
眾稅吏和罪人，都接近耶穌，要聽他講道。 
法利賽人和經學家，紛紛議論說：“這個人接待罪人，又和他們一起吃飯。” 
耶穌就對他們講了這個比喻，說： 
“你們中間誰有一百隻羊，失去一隻，不把九十九隻留下在曠野，去尋找那失落的，直到找著呢？ 
既找著了，就歡歡喜喜地放在肩上， 
回到家裡，請朋友鄰舍來，對他們說：‘請大家和我一同歡樂，因為我失去的羊已經找到了！’ 
我告訴你們，因為一個罪人悔改，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樂，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樂更大。 
“或是一個女人，有十個銀幣，失去一個，哪能不點上燈，打掃屋子，細細地找，直到找著呢？ 
既找著了，就請朋友鄰舍來，說：‘請大家和我一同歡樂，因為我失去的那個銀幣，已經找到了。’ 
我告訴你們，因為一個罪人悔改，　神的使者也必這樣為他歡樂。” 
耶穌又說：“某人有兩個兒子。 
小兒子對父親說：‘爸爸，請把我應得的家業給我。’父親就把財產分給他們兩兄弟。 
過了不多幾天，小兒子收拾一切，到遠方去了，在那裡生活放蕩，浪費錢財。 
他花盡了一切所有的，那地方又遇上了嚴重的饑荒，就窮困起來； 
於是他去投靠當地的一個居民。那人打發他到田裡去放豬， 
他恨不得吃豬所吃的豆莢，可是沒有人給他。 
他醒悟過來，說：‘我父親有那麼多雇工，又有豐富的食物，我卻要在這裡餓死嗎？ 
我要起來，到我父親那裡去，對他說：爸爸，我得罪了天，也得罪了你， 
不配再稱為你的兒子，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！’ 
於是他起來往父親那裡去。他還在遠處時，他父親看見了他，就動了慈心，跑過去抱著他，連連與他親嘴。 
兒子說：‘爸爸，我得罪了天，也得罪了你，不配再稱為你的兒子。’ 
父親卻吩咐僕人說：‘快把那最好的袍子拿來給他穿，把戒指戴在他手上，把鞋穿在他腳上， 
把肥牛犢牽來宰了，我們要吃喝快樂， 
因為我這兒子是死而復活、失而又得的。’他們就歡樂起來。 
“那時，大兒子正在田裡。他回來離家不遠的時候，聽見音樂跳舞的聲音， 
就叫了一個僕人來，問他這是怎麼一回事。 
僕人說：‘你弟弟回來了，你父親因為他平安無恙地回來，就宰了肥牛犢。’ 
大兒子就生氣，不肯進去；父親出來勸他。 
他對父親說：‘你看，我服事你這麼多年，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令，可是你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，叫我和朋友一同歡樂。 
但你這個兒子，常常跟娼妓在一起，花盡了你的財產，他一回來，你倒為他宰殺肥牛犢！’ 
父親對他說：‘孩子，你常跟我在一起，我的一切都是你的。 
只是因為你這個弟弟是死而復活、失而又得的，我們應該歡喜快樂。’” 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