﻿馬太福音.
18.
那時，門徒前來問耶穌：“天國裡誰是最大的呢？” 
耶穌叫了一個小孩子站在他們當中，說： 
“我實在告訴你們，如果你們不回轉，變成像小孩子一樣，一定不能進天國。 
所以，凡謙卑像這小孩子的，他在天國裡是最大的。 
凡因我的名接待一個這樣的小孩子的，就是接待我； 
但無論誰使一個信我的小弟兄犯罪，倒不如拿一塊大磨石拴在他的頸項上，把他沉在深海裡。 
“這世界有禍了，因為充滿使人犯罪的事。這些事是免不了的，但那使人犯罪的有禍了！ 
如果你的一隻手或一隻腳使你犯罪，就把它砍下來丟掉；你一隻手或一隻腳進永生，總比有兩隻手或兩隻腳被投進永火裡好。 
如果你的一隻眼睛使你犯罪，就把它挖出來丟掉；你一隻眼睛進永生，總比有兩隻眼睛被投進地獄的火裡好。 
“你們要小心，不要輕視這些小弟兄中的一個。我告訴你們，他們的使者在天上，常常見到我天父的面。 
（有些抄本有第11節：“人子來，是要拯救失喪的人。”） 
你們認為怎樣？有一個人，他有一百隻羊，如果失了一隻，他會不把九十九隻留在山上，去尋找那迷失的嗎？ 
我實在告訴你們，他若找到了，就為這一隻羊歡喜，勝過為那九十九隻沒有迷失的。 
照樣，你們在天上的父是不願意這些小弟兄中有一個失喪的。 
“如果你的弟兄犯了罪（“犯了罪”有些抄本作“得罪你”），你趁著和他單獨在一起的時候，要去指出他的過失來。如果他肯聽，你就得著你的弟兄。 
如果他不肯聽，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，好使一切話，憑兩三個證人的口，可以確定。 
如果他再不聽，就告訴教會；如果連教會他也不聽，就把他看作教外人和稅吏吧。 
“我實在告訴你們，你們在地上捆綁的，在天上也被捆綁；你們在地上釋放的，在天上也被釋放。 
我又告訴你們，你們當中若有兩個人，在地上同心為甚麼事祈求，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。 
因為無論在哪裡，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，我就在他們中間。” 
那時，彼得前來問耶穌：“主啊，如果我的弟兄得罪我，我要饒恕他多少次？七次嗎？” 
耶穌對他說：“我告訴你，不是七次，而是七十個七次。 
因此，天國好像一個王，要和他的僕人算帳， 
剛算的時候，有人帶了一個欠下六千萬銀幣的人來。 
他沒有錢償還，主人就下令叫人把他和他的妻子兒女，以及一切所有的都賣掉，用來償還。 
那僕人就跪下拜他，說：‘請寬容我，我會把一切還給你的。’ 
主人動了慈心，把那僕人放了，並且免了他的債。 
那僕人出來，遇見一個欠了他一百個銀幣的僕人，就抓住他，扼著他的喉嚨，說：‘把你欠我的錢還給我。’ 
那和他一同作僕人的就跪下求他，說：‘請寬容我，我會還給你的。’ 
他卻不肯，反而把他帶走，關在監裡，等他把所欠的還清。 
其他的僕人看見這事，非常難過，就去向主人報告這一切事情。 
於是主人叫他來，對他說：‘你這個惡僕，你求我，我就免了你欠我的一切。 
難道你不應該憐憫你的同伴，好像我憐憫你一樣嗎？’ 
於是主人大怒，把他送去服刑，等他把所欠的一切還清。 
如果你們各人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，我的天父也必這樣待你們。” 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