﻿那鴻書.
1.
以下是對尼尼微的宣判，就是伊勒歌斯人那鴻的異象錄。 
耶和華是嫉惡和施行報復的　神；耶和華施行報復，並且滿懷烈怒；耶和華向他的對頭施行報復，向他的仇敵懷怒。 
耶和華不輕易發怒，可是大有能力；他絕不以有罪的為無罪。耶和華乘著狂風暴雨而來，雲彩是他腳下的塵土。 
他一斥責海，海就乾了；他使一切江河枯乾。巴珊和迦密的樹林枯槁，黎巴嫩的花卉凋殘。 
大山在他面前震動，小山也都融化；大地在他面前廢去，世界和所有住在世上的，也都這樣。 
在他盛怒之下，誰能站得住呢？他的烈怒誰能受得了呢？他的忿怒像火一般噴出來，磐石在他面前都崩裂了。 
耶和華是良善的；在患難的時候，他作人的避難所；信靠他的人，他都認識。 
但他必用氾濫的洪水，盡行毀滅尼尼微之地，把他的仇敵趕入黑暗之中。 
尼尼微人哪，你們對耶和華還有甚麼企圖？他必盡行毀滅；患難必不再次來臨。 
他們像纏結著的荊棘，像喝醉了的酒徒，又像枯乾的禾秸，全都被吞滅了。 
有人從你那裡出來，就是籌劃奸惡的人，圖謀惡事攻擊耶和華。 
耶和華這樣說：尼尼微人雖然裝備完整，人數眾多，他們仍必被剪除，這樣就完了。我既然使你受過苦，就一定不再叫你受苦了。 
猶大啊！現在我必粉碎他在你身上的軛，打斷你的鎖鍊。 
尼尼微啊！耶和華已經向你下了命令：你的名字必不再傳於後世；我必從你的神廟中，除掉雕刻和鑄造的偶像；我必為你預備墳墓，因為你沒有存在的價值。 
看哪！那傳報佳音、宣告和平之人的腳，已經站在山上，說：猶大啊！守你的節期，還你的願吧！因為那奸惡的人永不會再從你中間經過；他已被徹底除滅了。（本節在《馬索拉抄本》為2:1） 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