﻿申命记.
14.
“你们是耶和华你们的　神的儿女，不可为了死人割伤自己的身体，也不可使你们的额上光秃； 
因为你是属于耶和华你的　神的圣洁子民；耶和华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了你们，特作他自己的子民。 
“可厌恶之物，你都不可吃。 
你们可以吃的牲畜是以下这些：牛、绵羊、山羊、 
鹿、羚羊、赤鹿、野山羊、麋鹿、野羊、野鹿。 
在走兽中，分蹄成两蹄趾，又反刍的走兽，你们都可以吃。 
但是那些反刍或分蹄的走兽中，你们不可吃的有：骆驼、兔子和石獾，因为它们反刍却不分蹄，就对你们不洁净。 
至于猪，因为它分蹄却不反刍，就对你们不洁净。它们的肉，你们不可吃；它们的尸体，你们不可触摸。 
“在水中，你们可以吃的，有以下这些：有鳍有鳞的，你们都可以吃。 
有鳍没有鳞的，你们都不可吃；这是对你们不洁净的。 
“洁净的鸟类，你们都可以吃。 
你们不可吃的鸟类有以下这些：鹰、狗头鹰、红头鹰、 
鸢、隼、黑隼，以及这一类的鸟； 
乌鸦和这一类的鸟； 
驼鸟、夜鹰、海鹰、雀鹰，以及这一类的鸟； 
小猫头鹰、猫头鹰、角鸱、 
小枭、秃雕、鱼鹰、 
鹳、鹭，以及这一类的鸟；戴胜和蝙蝠。 
有翅膀的昆虫，对你们都不洁净，你们都不可吃。 
洁净的鸟类，你们都可以吃。 
“自死的动物，你们都不可吃；可以送给你城里的寄居者吃，或是卖给外族人吃，因为你是归耶和华为圣的子民；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。 
“你要把你撒种所产的，就是田地每年所出的，献上十分之一。 
又要把你的五谷、新酒和新油的十分之一，以及你牛群羊群中头生的，在耶和华你的　神面前吃，就是在他选择作他名的居所的地方吃，好使你可以学习常常敬畏耶和华你的　神。 
耶和华你的　神赐福与你的时候，耶和华你的　神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地方，如果离你太远，那路又太长，使你不能把供物带到那里去； 
你就可以换成银子，把银子拿在手里，到耶和华你的　神选择的地方去， 
你可以用这银子随意买牛羊、清酒和烈酒；你心想要的，都可以买；在那里，你和你的家人，都要在耶和华你的　神面前吃喝欢乐。 
住在你城里的利未人，你不可丢弃他，因为他在你们中间无分无业。 
“每三年之末，你要把那一年的全部出产的十分之一取出来，积存在你的城里； 
这样，利未人（因为他在你们中间无分无业），以及在你城里的寄居者和孤儿寡妇，就可以来，吃得饱足；好叫耶和华你的　神，在你手所作的一切事上，赐福给你。” 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