﻿申命记.
12.
“你们活在地上的一切日子，在耶和华你列祖的　神赐给你作产业的地上，要谨守遵行的律例和典章，就是这些： 
你们要把你们赶走的列国的人事奉神的地方，无论是在高山上，在山冈上，或是在各青翠树下，都要完全毁坏； 
也要拆毁他们的祭坛，打碎他们的神柱；用火焚烧他们的亚舍拉，砍倒他们的神的雕像，并且把他们的名字从这地方除灭。 
你们不可像他们那样事奉耶和华你的　神。 
耶和华你们的　神从你们各支派中，选择了什么地方作立他名的居所，你们就当到那里求问他； 
把你们的燔祭和其他的祭物、十分之一的礼物和手中的贡献、还愿祭和甘心祭，以及牛群羊群中头生的，都要带到那里去； 
在那里，就是在耶和华你们的　神面前，你们和你们的家人都可以吃；并且要因你们手所作的一切事，都蒙耶和华你的　神赐福而欢乐。 
我们今日在这里所行的，是行各人看为正的事，你们将来不可以这样行； 
因为你们现在还没有到耶和华你的　神赐给你的安息地和产业。 
但是你们过了约旦河，住在耶和华你们的　神使你们承受为业的地，又使你们太平，脱离你们周围的所有仇敌，安居乐业， 
那时，你要把我吩咐你们的燔祭和其他的祭物、十分之一的礼物和手中的贡献，以及你们向耶和华许愿要献的最美的一切还愿祭，都要带到耶和华你们的　神选择作为立他名的地方。 
你们和你们的儿女、仆婢，以及住在你们城里的利未人，都要在耶和华你们的　神面前欢乐，因为利未人在你们中间无分无业。 
你要自己谨慎，不可在你看见的任何地方献上你的燔祭； 
只要在耶和华从你的一个支派中拣选的地方，在那里献上你的燔祭，在那里行我吩咐你的一切事。 
“不过在你的各城里，你都可以照着耶和华你的　神赐给你的福分，随意杀牲吃肉。不洁净的人和洁净的人都可以吃，像吃羚羊和鹿的肉一样。 
只有血，你们不可吃；要倒在地上，像倒水一样。 
你的五谷、新酒和新油的十分之一，你牛群羊群中头生的和你所许一切还愿的祭、你甘心献的祭和你手中的贡献，都不可在你的城里吃； 
你只要在耶和华你的　神面前，和在耶和华你的　神选择的地方吃，你和你的儿女、仆婢，以及在你城里的利未人，都可以吃；你也要因你手所作的一切事在耶和华你的　神面前欢乐。 
你要自己谨慎，你在你那地上的日子，永不可丢弃利未人。 
“耶和华你的　神，照着他应许你的，扩张了你的境界的时候，如果你因心里渴想吃肉，说：‘我想吃肉。’那么，你就可以随意吃肉。 
耶和华你的　神选择作立他名的地方，如果离开你太远，你就可以照着我吩咐你的，把耶和华赐给你的牛羊取些宰杀了，可以在你的城里随意地吃。 
你吃那肉，好像人吃羚羊和鹿的肉一样；不洁净的人和洁净的人都可以一起吃。 
只是你要心意坚定，不可吃血，因为血就是生命；你不可把生命和肉一起吃。 
你不可吃血，要倒在地上，像倒水一样。 
你不可吃血，好使你和你的子子孙孙得享福乐，因为你行了耶和华看为正的事。 
只是你要把你应有的圣物和你的还愿祭，都带到耶和华选择的地方去， 
把你的燔祭、肉和血，都献在耶和华你的　神的祭坛上；其他的祭的血，要倒在耶和华你的　神的祭坛上；至于那肉，你却可以吃。 
你要谨慎听从我吩咐你的这一切话，好使你和你的子子孙孙永远得享福乐，因为你行了耶和华看为好为正的事。 
“耶和华你的　神把你将要进去赶走的列国的民，从你的面前除灭以后，你就得着他们的地，住在那里。 
那时，你要自己谨慎，不可在他们从你的面前被消灭以后，随从他们的恶俗而陷入网罗，也不可求问他们的神，说：‘这些国的人怎样事奉他们的神，我也要这样行。’ 
你不可向耶和华你的　神这样行，因为耶和华恨恶的一切可厌恶的事，他们都向他们的神行了，甚至把自己的儿女用火焚烧，献给他们的神。 
“我吩咐你们的一切话，你们都要谨守遵行，不可加添，也不可减少。”（本节在《马索拉抄本》为 13:1） 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