﻿利未记.
11.
耶和华对摩西和亚伦说： 
“你们要告诉以色列人：地上所有的走兽中，你们可以吃的动物，就是这些： 
分蹄有趾而且反刍的走兽，你们都可以吃。 
但你们不可吃下列反刍，或分蹄的走兽动物：骆驼，因为它反刍却不分蹄，你们应以为不洁净。 
石獾（本章动物名字多不能确定。“石獾”传统翻译作“沙番”或“山鼠”），因为它反刍却不分蹄，你们应以为不洁净。 
兔子，因为它反刍却不分蹄，你们应以为不洁净。 
猪，因为它分蹄有趾却不反刍，你们应以为不洁净。 
这些走兽的肉你们不可吃，它们的尸体你们不可摸，你们应视为不洁净。 
“水中所有的活物你们可以吃的，就是这些：凡是在水中，有翅有鳞的，不论是在海里或是河里的，你们都可以吃。 
在水中游动或生存在水中的活物，无论是在海里或是河里，若是没有翅和鳞的，你们都要当作可憎之物。 
它们是你们憎恶之物；它们的肉，你们不可吃；它们的尸体，你们要憎恶。 
所有在水里没有翅和鳞的活物，你们都要当作可憎之物。 
“在鸟类中，你们要憎恶，也不可吃这些雀鸟：兀鹰（雀鸟的名字中文翻译还未统一，它们的学名多不能确定）、雕、鹫、 
鸢、猎鹰等隼类， 
所有乌鸦类， 
鸵鸟、猫头鹰、海鸥、苍鹭等鹰类。 
鸱鹗、鸬鹚、大鸱枭、 
白鹭、塘鹅、鸨、 
鹳、红鹤等鹭鸶类，戴胜和蝙蝠。 
“凡有翅膀、四足爬行的生物，你们都要当作可憎之物。 
但在所有有翅膀、四足爬行的生物中，如果有足有腿，能在地上蹦跳的，你们都可以吃。 
在昆虫中，你们可以吃这些：蝗虫类、蚂蚱类、蟋蟀类和蚱蜢类。 
但是其他所有有翅膀四足的生物，你们都要当作可憎之物。 
“以下事物，会使你们成为不洁：触摸动物尸体的，就不洁净到晚上。 
拾起它们的尸体的，就要洗净自己的衣服，并且不洁净到晚上。 
所有分蹄却无趾的、不反刍的走兽，你们应以为不洁净，触摸它们的，就不洁净。 
所有用四足行走的动物中，用脚掌行走的，你们应以为不洁净，触摸它们尸体的，都不洁净到晚上。 
拾起它们尸体的，就要洗净自己的衣服，并且不洁净到晚上。以上这些你们应以为不洁净。 
“在地上爬行的生物中，你们应以为不洁净的是这些：鼬鼠、鼫鼠、蜥蜴这一类， 
以及壁虎、龙子、守宫、蛇医、变色龙。 
在所有爬行的生物中，你们应以这些为不洁净；它们死了以后，触摸它们的，都不洁净到晚上。 
它们当中死了的，掉在什么东西上，无论是木器或是衣服，皮子或是布袋等任何器具，都成为不洁净，要放在水中。但仍不洁净到晚上，以后就真洁净了。 
它们当中死了的，掉在什么瓦器里，其中不论是什么，都成为不洁净，你们要把瓦器打碎。 
瓦器的水若是滴在任何食物上，食物就成了不洁净，若是滴在装了饮料的器皿里，饮料也成为不洁净。 
它们尸体的任何部分掉在什么东西上，那东西就不洁净，无论是炉或是锅，都成为不洁净，应该打碎；你们应以这些为不洁净。 
但是水源和储水池仍算是洁净的。只有触摸水中尸体的，才是不洁净。 
它们尸体的一部分掉在要播种的种子上，种子还是洁净的； 
但是，如果种子已经浇了水，它们尸体的一部分才掉在种子上面，你们应以这种子为不洁净。 
“一只你们可以吃的走兽死了，谁摸了它的尸体，就不洁净到晚上； 
谁吃了它的尸体，就要洗净自己的衣服，并且不洁净到晚上；谁拾起这尸体，也要洗净自己的衣服，并且不洁净到晚上。 
“所有在地上爬行的动物，都是可憎之物，都不可吃。 
凡是用肚子，或用四足或是多足在地上爬行的动物，你们都不可吃，因为它们是可憎之物。 
你们不可因任何爬行的动物使自己成为可憎的，也不可因它们玷污自己，以致不洁净。 
因为我是耶和华你们的　神，所以你们要使自己成为圣洁。你们要分别为圣，因为我是圣洁的。你们不可因在地上爬行的任何动物玷污自己， 
因为我是耶和华，曾把你们从埃及地领上来，为要作你们的　神；你们要分别为圣，因为我是圣洁的。” 
以上就是有关走兽、飞禽、所有在水中游行的动物，和所有在地上爬行的动物的律例， 
为要把不洁净的和洁净的，可吃的生物和不可吃的生物，分别出来。 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