﻿出埃及记.
22.
“如果人偷了牛或是羊，无论是宰了或是卖了，他必须赔偿，以五牛还一牛，以四羊还一羊。（本节在《马索拉抄本》为 21:37） 
“窃贼挖窟窿入屋的时候，如果被人发现，把他打了，以致打死，打死人的就没有流人血的罪。（本节在《马索拉抄本》为 22:1） 
如果太阳出来了，他就有流人血的罪。窃贼必须赔偿，如果他一无所有，就要卖身，还他所偷之物。 
所偷之物，无论是牛、是驴，或是羊，如果发现在他手中仍然活着，他必须双倍偿还。 
如果有人在田间或葡萄园里放牲畜吃草，任由牲畜到别人的田里去吃草，就必须拿自己田间最好的，或自己葡萄园中最好的赔偿。 
“如果火烧起来，烧着了荆棘，以致把别人堆积的禾捆、竖立的庄稼，或是田园都烧尽了，那点火的必须赔偿。 
“如果人把银子或家中物件交给邻舍看守，这些东西从那人的家被偷去；如果把窃贼抓到了，窃贼就要双倍偿还。 
如果找不到窃贼，那家主必要到审判官（“审判官”原文作“　神”）那里，查明他有没有下手拿去邻舍的财物。 
任何争讼的案件，无论是为了牛、驴、羊、衣服，或是什么遗失了的东西，如果一方说：‘这是我的’，这样，双方的案件就要带到审判官（“审判官”原文作“　神”）面前，审判官定谁有罪，谁就要双倍偿还给他的邻舍。 
“如果人把驴、牛、羊，或是任何牲畜交给邻舍看守，牲畜死亡、受伤，或是被赶去，又没有人看见， 
两人必须在耶和华面前起誓，表明他没有下手拿去邻舍的财物；如果物主接受那誓言，看守的人就不必赔偿。 
如果牲畜真的从看守的人那里被偷去，他就要赔偿给物主。 
如果真的被野兽撕碎了，看守的人就要把被撕碎的带来作证据，这样，他就不必赔偿。 
“如果人向邻舍借什么，所借的无论是受了伤，或是死了，物主不在场，借的人就必须偿还。 
如果物主在场，他就不必偿还；若是雇来的，也不必偿还，因为他为雇价来的。 
“如果人引诱还没有许配人的处女，与她同寝，他必须交出聘礼，娶她为妻。 
如果处女的父亲坚决不肯把女儿嫁给他，他就要按照处女的聘礼，交出聘银来。 
“不可让行巫术的女人活着。 
“凡与牲畜同寝的，那人必须处死。 
“除了独一的耶和华以外，还献祭给别神的，那人必须灭绝。 
不可欺负寄居的，也不可压迫他，因为你们在埃及地也作过寄居的。 
不可苦待任何孤儿寡妇。 
如果你们真的苦待他们，他们一向我呼求，我必定听他们的呼求， 
并且我要发怒，用刀杀死你们，使你们的妻子成为寡妇，你们的儿女成为孤儿。 
“如果你借钱给我的人民，就是与你们在一起的穷人，你对待他们不可像放债的人一样，不可在他们身上取利。 
如果你拿了邻居的衣服作抵押，必须在日落之前归还给他。 
因为这是他唯一的铺盖，是他蔽体的衣服；如果没有了它，他拿什么睡觉呢？如果他向我呼求，我必应允，因为我是满有恩惠的。 
“不可咒骂　神，也不可咒诅你人民的领袖。 
要把你丰收的五谷和初榨的新酒献上，不可迟延；要把你头生的儿子献给我。 
对于牛羊头生的，你也要这样作；七天之内，可以和母的在一起，第八天就要把它献给我。 
你们要归我作圣洁的人；因此田间被野兽撕碎的肉，你们不可以吃，要把它丢给狗吃。” 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