﻿路加福音.
15.
眾稅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穌，要聽他講道。 
法利賽人和文士私下議論說：「這個人接待罪人，又同他們吃飯。」 
耶穌就用比喻說： 
「你們中間誰有一百隻羊失去一隻，不把這九十九隻撇在曠野、去找那失去的羊，直到找着呢？ 
找着了，就歡歡喜喜地扛在肩上，回到家裏， 
就請朋友鄰舍來，對他們說：『我失去的羊已經找着了，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！』 
我告訴你們，一個罪人悔改，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，較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。」 
「或是一個婦人有十塊錢，若失落一塊，豈不點上燈，打掃屋子，細細地找，直到找着嗎？ 
找着了，就請朋友鄰舍來，對他們說：『我失落的那塊錢已經找着了，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！』 
我告訴你們，一個罪人悔改，在上帝的使者面前也是這樣為他歡喜。」 
耶穌又說：「一個人有兩個兒子。 
小兒子對父親說：『父親，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。』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。 
過了不多幾日，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，往遠方去了。在那裏任意放蕩，浪費資財。 
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，又遇着那地方大遭饑荒，就窮苦起來。 
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；那人打發他到田裏去放豬。 
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，也沒有人給他。 
他醒悟過來，就說：『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，口糧有餘，我倒在這裏餓死嗎？ 
我要起來，到我父親那裏去，向他說：父親！我得罪了天，又得罪了你； 
從今以後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，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！』 
於是起來，往他父親那裏去。相離還遠，他父親看見，就動了慈心，跑去抱着他的頸項，連連與他親嘴。 
兒子說：『父親！我得罪了天，又得罪了你；從今以後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。』 
父親卻吩咐僕人說：『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；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；把鞋穿在他腳上； 
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，我們可以吃喝快樂； 
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，失而又得的。』他們就快樂起來。 
那時，大兒子正在田裏。他回來，離家不遠，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， 
便叫過一個僕人來，問是甚麼事。 
僕人說：『你兄弟來了；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地回來，把肥牛犢宰了。』 
大兒子卻生氣，不肯進去；他父親就出來勸他。 
他對父親說：『我服事你這多年，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，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，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。 
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，他一來了，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。』 
父親對他說：『兒啊！你常和我同在，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； 
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、失而又得的，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。』」 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