﻿以西結書.
24.
第九年十月初十日，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： 
「人子啊，今日正是巴比倫王就近耶路撒冷的日子，你要將這日記下， 
要向這悖逆之家設比喻說，主耶和華如此說： 將鍋放在火上， 放好了，就倒水在其中； 
將肉塊，就是一切肥美的肉塊、腿， 和肩都聚在其中， 拿美好的骨頭把鍋裝滿； 
取羊群中最好的， 將柴堆在鍋下， 使鍋開滾， 好把骨頭煮在其中。 
「主耶和華如此說：禍哉！這流人血的城，就是長銹的鍋。其中的銹未曾除掉，須要將肉塊從其中一一取出來，不必為它拈鬮。 
城中所流的血倒在淨光的磐石上，不倒在地上，用土掩蓋。 
這城中所流的血倒在淨光的磐石上，不得掩蓋，乃是出於我，為要發忿怒施行報應。 
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：禍哉！這流人血的城，我也必大堆火柴， 
添上木柴，使火着旺，將肉煮爛，把湯熬濃，使骨頭烤焦； 
把鍋倒空坐在炭火上，使鍋燒熱，使銅燒紅，鎔化其中的污穢，除淨其上的銹。 
這鍋勞碌疲乏，所長的大銹仍未除掉；這銹就是用火也不能除掉。 
在你污穢中有淫行，我潔淨你，你卻不潔淨。你的污穢再不能潔淨，直等我向你發的忿怒止息。 
我－耶和華說過的必定成就，必照話而行，必不返回，必不顧惜，也不後悔。人必照你的舉動行為審判你。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」 
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： 
「人子啊，我要將你眼目所喜愛的忽然取去，你卻不可悲哀哭泣，也不可流淚， 
只可歎息，不可出聲，不可辦理喪事；頭上仍勒裹頭巾，腳上仍穿鞋，不可蒙着嘴唇，也不可吃弔喪的食物。」 
於是我將這事早晨告訴百姓，晚上我的妻就死了。次日早晨我便遵命而行。 
百姓問我說：「你這樣行與我們有甚麼關係，你不告訴我們嗎？」 
我回答他們：「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： 
『你告訴以色列家，主耶和華如此說：我必使我的聖所，就是你們勢力所誇耀、眼裏所喜愛、心中所愛惜的被褻瀆，並且你們所遺留的兒女必倒在刀下。 
那時，你們必行我僕人所行的，不蒙着嘴唇，也不吃弔喪的食物。 
你們仍要頭上勒裹頭巾，腳上穿鞋；不可悲哀哭泣。你們必因自己的罪孽相對歎息，漸漸消滅。 
以西結必這樣為你們作預兆；凡他所行的，你們也必照樣行。那事來到，你們就知道我是主耶和華。』 
「人子啊，我除掉他們所倚靠、所歡喜的榮耀，並眼中所喜愛、心裏所重看的兒女。 
那日逃脫的人豈不來到你這裏，使你耳聞這事嗎？ 
你必向逃脫的人開口說話，不再啞口。你必這樣為他們作預兆，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。」 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