﻿列王紀上.
3.
所羅門與埃及王法老結親，娶了法老的女兒為妻，接她進入大衛城，直等到造完了自己的宮和耶和華的殿，並耶路撒冷周圍的城牆。 
當那些日子，百姓仍在邱壇獻祭，因為還沒有為耶和華的名建殿。 
所羅門愛耶和華，遵行他父親大衛的律例，只是還在邱壇獻祭燒香。 
所羅門王上基遍去獻祭；因為在那裏有極大的邱壇，他在那壇上獻一千犧牲作燔祭。 
在基遍，夜間夢中，耶和華向所羅門顯現，對他說：「你願我賜你甚麼？你可以求。」 
所羅門說：「你僕人－我父親大衛用誠實、公義、正直的心行在你面前，你就向他大施恩典，又為他存留大恩，賜他一個兒子坐在他的位上，正如今日一樣。 
耶和華－我的上帝啊，如今你使僕人接續我父親大衛作王；但我是幼童，不知道應當怎樣出入。 
僕人住在你所揀選的民中，這民多得不可勝數。 
所以求你賜我智慧，可以判斷你的民，能辨別是非。不然，誰能判斷這眾多的民呢？」 
所羅門因為求這事，就蒙主喜悅。 
上帝對他說：「你既然求這事，不為自己求壽、求富，也不求滅絕你仇敵的性命，單求智慧可以聽訟， 
我就應允你所求的，賜你聰明智慧，甚至在你以前沒有像你的，在你以後也沒有像你的。 
你所沒有求的，我也賜給你，就是富足、尊榮，使你在世的日子，列王中沒有一個能比你的。 
你若效法你父親大衛，遵行我的道，謹守我的律例、誡命，我必使你長壽。」 
所羅門醒了，不料是個夢。他就回到耶路撒冷，站在耶和華的約櫃前，獻燔祭和平安祭，又為他眾臣僕設擺筵席。 
一日，有兩個妓女來，站在王面前。 
一個說：「我主啊，我和這婦人同住一房；她在房中的時候，我生了一個男孩。 
我生孩子後第三日，這婦人也生了孩子。我們是同住的，除了我們二人之外，房中再沒有別人。 
夜間，這婦人睡着的時候，壓死了她的孩子。 
她半夜起來，趁我睡着，從我旁邊把我的孩子抱去，放在她懷裏，將她的死孩子放在我懷裏。 
天要亮的時候，我起來要給我的孩子吃奶，不料，孩子死了；及至天亮，我細細地察看，不是我所生的孩子。」 
那婦人說：「不然，活孩子是我的，死孩子是你的。」這婦人說：「不然，死孩子是你的，活孩子是我的。」她們在王面前如此爭論。 
王說：「這婦人說『活孩子是我的，死孩子是你的』，那婦人說『不然，死孩子是你的，活孩子是我的』」， 
就吩咐說：「拿刀來！」人就拿刀來。 
王說：「將活孩子劈成兩半，一半給那婦人，一半給這婦人。」 
活孩子的母親為自己的孩子心裏急痛，就說：「求我主將活孩子給那婦人吧，萬不可殺他！」那婦人說：「這孩子也不歸我，也不歸你，把他劈了吧！」 
王說：「將活孩子給這婦人，萬不可殺他；這婦人實在是他的母親。」 
以色列眾人聽見王這樣判斷，就都敬畏他；因為見他心裏有上帝的智慧，能以斷案。 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