﻿約書亞記.
16.
約瑟的子孫拈鬮所得之地是從靠近耶利哥的約旦河起，以耶利哥東邊的水為界：從耶利哥上去，通過山地的曠野，到伯特利； 
又從伯特利到路斯，接連到亞基人的境界，至亞他綠； 
又往西下到押利提人的境界，到下伯‧和崙的境界，直到基色，通到海為止。 
約瑟的兒子瑪拿西、以法蓮就得了他們的地業。 
以法蓮子孫的境界，按着宗族所得的，記在下面：他們地業的東界是亞他綠‧亞達到上伯‧和崙； 
往西通到北邊的密米他，又向東繞到他納‧示羅，又接連到雅挪哈的東邊； 
從雅挪哈下到亞他綠，又到拿拉，達到耶利哥，通到約旦河為止； 
從他普亞往西，到加拿河，直通到海為止。這就是以法蓮支派按着宗族所得的地業。 
另外在瑪拿西人地業中得了些城邑和屬城的村莊。這都是分給以法蓮子孫的。 
他們沒有趕出住基色的迦南人；迦南人卻住在以法蓮人中間，成為做苦工的僕人，直到今日。 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