﻿申命記.
24.
「人若娶妻以後，見她有甚麼不合理的事，不喜悅她，就可以寫休書交在她手中，打發她離開夫家。 
婦人離開夫家以後，可以去嫁別人。 
後夫若恨惡她，寫休書交在她手中，打發她離開夫家，或是娶她為妻的後夫死了， 
打發她去的前夫不可在婦人玷污之後再娶她為妻，因為這是耶和華所憎惡的；不可使耶和華－你上帝所賜為業之地被玷污了。」 
「新娶妻之人不可從軍出征，也不可託他辦理甚麼公事，可以在家清閒一年，使他所娶的妻快活。 
「不可拿人的全盤磨石或是上磨石作當頭，因為這是拿人的命作當頭。 
「若遇見人拐帶以色列中的一個弟兄，當奴才待他，或是賣了他，那拐帶人的就必治死。這樣，便將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。 
「在大痲瘋的災病上，你們要謹慎，照祭司利未人一切所指教你們的留意遵行。我怎樣吩咐他們，你們要怎樣遵行。 
當記念出埃及後，在路上，耶和華－你上帝向米利暗所行的事。 
「你借給鄰舍，不拘是甚麼，不可進他家拿他的當頭。 
要站在外面，等那向你借貸的人把當頭拿出來交給你。 
他若是窮人，你不可留他的當頭過夜。 
日落的時候，總要把當頭還他，使他用那件衣服蓋着睡覺，他就為你祝福；這在耶和華－你上帝面前就是你的義了。 
「困苦窮乏的雇工，無論是你的弟兄或是在你城裏寄居的，你不可欺負他。 
要當日給他工價，不可等到日落－因為他窮苦，把心放在工價上－恐怕他因你求告耶和華，罪便歸你了。 
「不可因子殺父，也不可因父殺子；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。 
「你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兒屈枉正直，也不可拿寡婦的衣裳作當頭。 
要記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。耶和華－你的上帝從那裏將你救贖，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。 
「你在田間收割莊稼，若忘下一捆，不可回去再取，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。這樣，耶和華－你上帝必在你手裏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。 
你打橄欖樹，枝上剩下的，不可再打；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。 
你摘葡萄園的葡萄，所剩下的，不可再摘；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。 
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，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。 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