﻿申命記.
20.
「你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，看見馬匹、車輛，並有比你多的人民，不要怕他們，因為領你出埃及地的耶和華－你上帝與你同在。 
你們將要上陣的時候，祭司要到百姓面前宣告 
說：『以色列人哪，你們當聽，你們今日將要與仇敵爭戰，不要膽怯，不要懼怕戰兢，也不要因他們驚恐； 
因為耶和華－你們的上帝與你們同去，要為你們與仇敵爭戰，拯救你們。』 
官長也要對百姓宣告說：『誰建造房屋，尚未奉獻，他可以回家去，恐怕他陣亡，別人去奉獻。 
誰種葡萄園，尚未用所結的果子，他可以回家去，恐怕他陣亡，別人去用。 
誰聘定了妻，尚未迎娶，他可以回家去，恐怕他陣亡，別人去娶。』 
官長又要對百姓宣告說：『誰懼怕膽怯，他可以回家去，恐怕他弟兄的心消化，和他一樣。』 
官長對百姓宣告完了，就當派軍長率領他們。 
「你臨近一座城、要攻打的時候，先要對城裏的民宣告和睦的話。 
他們若以和睦的話回答你，給你開了城，城裏所有的人都要給你效勞，服事你； 
若不肯與你和好，反要與你打仗，你就要圍困那城。 
耶和華－你的上帝把城交付你手，你就要用刀殺盡這城的男丁。 
惟有婦女、孩子、牲畜，和城內一切的財物，你可以取為自己的掠物。耶和華－你上帝把你仇敵的財物賜給你，你可以吃用。 
離你甚遠的各城，不是這些國民的城，你都要這樣待他。 
但這些國民的城，耶和華－你上帝既賜你為業，其中凡有氣息的，一個不可存留； 
只要照耶和華－你上帝所吩咐的將這赫人、亞摩利人、迦南人、比利洗人、希未人、耶布斯人都滅絕淨盡， 
免得他們教導你們學習一切可憎惡的事，就是他們向自己神所行的，以致你們得罪耶和華－你們的上帝。 
「你若許久圍困、攻打所要取的一座城，就不可舉斧子砍壞樹木；因為你可以吃那樹上的果子，不可砍伐。田間的樹木豈是人，叫你糟蹋嗎？ 
惟獨你所知道不是結果子的樹木可以毀壞、砍伐，用以修築營壘，攻擊那與你打仗的城，直到攻塌了。」 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