﻿民數記.
35.
耶和華在摩押平原－約旦河邊、耶利哥對面曉諭摩西說： 
「你吩咐以色列人，要從所得為業的地中把些城給利未人居住，也要把這城四圍的郊野給利未人。 
這城邑要歸他們居住，城邑的郊野可以牧養他們的牛羊和各樣的牲畜，又可以安置他們的財物。 
你們給利未人的郊野，要從城根起，四圍往外量一千肘。 
另外東量二千肘，南量二千肘，西量二千肘，北量二千肘，為邊界，城在當中；這要歸他們作城邑的郊野。 
你們給利未人的城邑，其中當有六座逃城，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裏。此外還要給他們四十二座城。 
你們要給利未人的城，共有四十八座，連城帶郊野都要給他們。 
以色列人所得的地業從中要把些城邑給利未 人；人多的就多給，人少的就少給；各支派要按所承受為業之地把城邑給利未人。」 
耶和華曉諭摩西說： 
「你吩咐以色列人說：你們過約旦河，進了迦南地， 
就要分出幾座城，為你們作逃城，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裏。 
這些城可以作逃避報仇人的城，使誤殺人的不至於死，等他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。 
你們所分出來的城，要作六座逃城。 
在約旦河東要分出三座城，在迦南地也要分出三座城，都作逃城。 
這六座城要給以色列人和他們中間的外人，並寄居的，作為逃城，使誤殺人的都可以逃到那裏。 
「倘若人用鐵器打人，以致打死，他就是故殺人的；故殺人的必被治死。 
若用可以打死人的石頭打死了人，他就是故殺人的；故殺人的必被治死。 
若用可以打死人的木器打死了人，他就是故殺人的；故殺人的必被治死。 
報血仇的必親自殺那故殺人的，一遇見就殺他。 
人若因怨恨把人推倒，或是埋伏往人身上扔物，以致於死， 
或是因仇恨用手打人，以致於死，那打人的必被治死。他是故殺人的；報血仇的一遇見就殺他。 
「倘若人沒有仇恨，忽然將人推倒，或是沒有埋伏把物扔在人身上， 
或是沒有看見的時候用可以打死人的石頭扔在人身上，以致於死，本來與他無仇，也無意害他。 
會眾就要照典章，在打死人的和報血仇的中間審判。 
會眾要救這誤殺人的脫離報血仇人的手，也要使他歸入逃城。他要住在其中，直等到受聖膏的大祭司死了。 
但誤殺人的，無論甚麼時候，若出了逃城的境外， 
報血仇的在逃城境外遇見他，將他殺了，報血仇的就沒有流血之罪。 
因為誤殺人的該住在逃城裏，等到大祭司死了。大祭司死了以後，誤殺人的才可以回到他所得為業之地。 
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，要作你們世世代代的律例典章。 
「無論誰故殺人，要憑幾個見證人的口把那故殺人的殺了，只是不可憑一個見證的口叫人死。 
故殺人、犯死罪的，你們不可收贖價代替他的命；他必被治死。 
那逃到逃城的人，你們不可為他收贖價，使他在大祭司未死以先再來住在本地。 
這樣，你們就不污穢所住之地，因為血是污穢地的；若有在地上流人血的，非流那殺人者的血，那地就不得潔淨。 
你們不可玷污所住之地，就是我住在其中之地，因為我－耶和華住在以色列人中間。」 
